稿件搜索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如果本次交易在授权期限内已实际实施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备案等手续,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股东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临近届满,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顺利推进,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拟将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如果本次交易在授权期限内已实际实施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备案等手续,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进行延长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事项,有利于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上述激励对象对应合计的1,002,5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对应合计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3,097,087,607股变更为3,095,785,107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承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宏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98%股份的股东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新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第1-6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承宏先生、于建潮先生、韩继深先生、张宇迎先生、张瑾女士等作为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02688.HK)交易对方且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

  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运营数据

  

  注:加上储罐内LNG存货,舟山接收站2026年第一季度实际处理量达49.07万吨,同比下降11.1%。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等。上述运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阶段性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预测或保证,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奥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