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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资金可以在不超过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7、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至05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syrr@sypaper.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壮加先生

  总经理:蔡建涛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指南先生

  财务总监:李纯女士

  独立董事:蔡开雄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至05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syrr@sypaper.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电子邮箱:gdsyrr@sypaper.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拟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相关解禁流通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6、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其他备案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如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89,676,434.2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34,849.0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采用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半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涉及存货跌价损失6,995,499.85元。

  2、根据海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的《海南省体育娱乐视频电子即开型彩票系统运维及终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由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接,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原承担的相关运营权已被全部收回,核心运营权丧失后,公司彩票相关业务无法继续开展,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算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已低于账面价值,因此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形,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5,949,804.40元。

  3、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受国内箱瓦楞纸行业开工率及产销率承压,下游行业需求阶段性走弱等影响,导致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情形,计提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减值损失34,789,099.60元。

  4、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调整的综合影响,公司部分办公楼和车位承租需求疲弱,空置率有所上升,同区位、同类型办公楼和车位的成交价格及市场租金水平较购置时出现回落等情况,因此发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情形,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407,181.38元。

  综上所述,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9,141,585.2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89,676,434.24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89,676,434.24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晓辉,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将于2026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田云,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6年审计费用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及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日人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2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务。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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