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58)

  

  1重要提示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2026年4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3本行法定代表人郑国雨、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徐学明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邓萍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主要财务数据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2):按期末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剔除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1本报告中的“客户贷款”指“发放贷款和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注(1):本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确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结合自身正常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本行未将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4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3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02,616名(其中包括200,335名A股股东及2,281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百分比除外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注(5):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报告期内,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

  注(6):2025年4月8日,本行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股份并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2026年4月7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103,048,300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本行2026年4月9日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结果公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注(5):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报告期内,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

  注(6):2025年4月8日,本行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股份并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2026年4月7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103,048,300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本行2026年4月9日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结果公告》。

  4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4.1经营情况概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十五五”战略机遇期,贯彻“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要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推进“特色化、轻型化、综合化、生态化、精细化、数智化”六化升级,打好“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本质效提升、收入质量提升、成本管控提升、客户经营提升、风控能力提升”六大攻坚战,奋力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构建内源平衡、稳健持续的新模式。

  坚定不移推进“双线并行”策略,加快打造新发展模式

  本行坚持高质量发展和价值创造理念,聚焦稳经营、调结构、降成本、控风险,巩固息差“第一增长曲线”,大力拓展非息“第二增长曲线”,加快构建资本节约、风险可控、回报高效的轻型发展路径。一季度经营效益保持稳健,实现净利润258.46亿元,同比增长1.91%;营业收入961.62亿元,同比增长7.61%,其中非息收入占比提升0.20个百分点,收入双轮驱动格局加速构建。

  一是以均衡稳健的资产负债配置和精细化的定价管理,稳住利息净收入基本盘。资产总额、客户存款和客户贷款总额分别迈上19万亿元、17万亿元和10万亿元的新台阶,存贷比提升0.26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1.65%,保持行业优秀水平,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7.32%,实现稳定向好。贷款业务方面坚持以资本回报为标尺主动“增高去低”,大力压降票据等低收益资产超400亿元,重点加大政策支持领域的投放力度,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贷款、县域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非信贷业务方面大力提升主动投资和专业化运营能力,加大政府债券、债券基金等高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品种的配置,积极布局贵金属、衍生品、跨境人民币等业务,增厚组合收益,金融投资规模达6.8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1%。负债端坚持“存款提质”和“财富增量”双轮驱动,持续优化存款结构,围绕交易高频场景拓客户、提活期、促沉淀,统筹发展多元化主动负债,持续巩固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优势。自营存款发展提升至战略高度,同比多增超千亿元,带动存款付息率较上年度下降16个基点至0.99%。

  二是大力培育财富管理、支付结算、投资银行、交易银行、金融市场“五大增长点”,做强非息收入。深入推进中收三年跃升行动方案,一季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16.83%。零售金融坚持以AUM(管理个人客户资产)为纲,大力发展财富管理、做大非存AUM,中收增速创近3年新高。公司金融聚焦轻资本转型,持续提升贸易融资数智化、轻型化服务效能,做强债券承分销、银团贷款业务,丰富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多元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创新工具,推动高附加值业务规模再创新高。资金资管坚持投研引领,强化策略体系建设和交易工具创新,总分联动做大国债承销规模。票据交易实现非息收入10.69亿元,同比增长超50%,稳居市场前列。

  三是切实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构建高效集约经营模式。主动调整储蓄代理费率,促进“自营+代理”模式长期健康发展。统筹总分行运营、信贷、风控等集约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集约化运营转型。加快推进一分一支改革,强化分支行经营职能。严格管控非必要开支,在房屋租赁、外包、营销等领域精打细算、深挖潜力。业务及管理费499.68亿元,同比下降1.30%;成本收入比51.96%,同比下降4.69个百分点。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风控防线,为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持续完善“全面、全程、全时、全域”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客户准入标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16.65%,风险态势平稳可控。积极对标监管要求,扎实开展高级方法申请准备工作,持续推进高级方法各项建设工作。深化风控技术应用,精准引领业务发展,一季度“看未来”批复客户5,412户,批复金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66%。

  聚焦主责主业,书写金融“五篇大文章”邮储特色篇章

  本行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本源,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部署,持续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加快打造邮储特色综合服务体系,切实把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服务发展实效,推动经营发展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大局,在深耕重点领域、服务“国之大者”中彰显更大作为。一是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推出科技企业“初创贷”产品,依托科技人才、未来订单、获得股权投资情况开展授信,积极推广创新积分贷,依托创新积分辅助授信决策,多措并举满足成长早期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截至报告期末,服务科技型企业超11万户,科技贷款余额超1万亿元。二是持续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聚焦节能降碳、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绿色创新,稳步推进绿色金融业务。绿色贷款余额1.0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最新发布的明晟(MSCI)ESG评级由AA上调至最高等级AAA,跻身全球银行业ESG领先行列。三是提升普惠金融发展质效。充分运用产业作战地图,开展“服务强县富镇行动”,推动涉农金融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U益惠”普惠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围绕多元信贷、综合服务、场景服务、融智赋能,满足客户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依托专属固定资产贷款产品,全力推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政策落地见效。截至报告期末,涉农贷款余额2.63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0万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比重均保持国有大行前列。四是深化养老金融“三横三纵”立体化服务体系。持续发力养老产业金融,围绕地方政府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产业金融服务场景,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全国范围择优创建养老金融示范网点,构建“金融+养老”场景生态;联合中国银联推出银发客群12306购票优惠、金融社保卡开户等系列活动,提升老年群体消费便利性与金融服务获得感。截至报告期末,养老金金融规模超3.7万亿元。五是深化数字金融发展。优化完善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持续深耕客户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首次上线AI算力管理平台,推进需求、运维等大模型AI场景高效落地。2026年4月,成功发射“邮储银行号”遥感卫星,银企携手推动航天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实现金融服务精细化、风险管理智能化,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深化改革攻坚,筑牢发展根基

  一是以“七大改革”1强化体制机制支撑,集中力量攻坚“五大行动”2,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充沛的内生动能。“服务强县富镇行动”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源投入力度,给予强县富镇更大业务授权,打造标杆经验,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县域地区金融业务提质发展。“城市业务攻坚行动”全力推进,组建六大专项组,构建“专项组-城市行”管理矩阵,明确专项攻坚任务,选树优势行与潜力行标杆,树立标杆行目标,强化城市行资源保障。“网点效能跃升行动”持续深化,加快推进网点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落地实施,优化网点布局,夯实网点外拓机制,加速网点综合化、生态化、智能化转型,提升网点效能。“公司业务提升行动”提质扩面,加大平台获客、链式拓客力度。深化场景金融布局,推进“邮银财管+”产品体系互通;抓实链式生态拓客,构建拓客模型、营销网格,开展靶向营销;推广长尾无贷户集约化管理,上线客户综合服务工具,提升运营效率。“手机银行全面突破行动”加快落地,通过优化客户体验、加强场景建设、完善产品体系、深化精细运营等举措,依托科技赋能,将手机银行打造成为满足客户“金融+非金融”需求的首选生态平台。

  1“七大改革”是指组织架构、市场服务体系、数智化转型、风险管理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激励机制、网点经营“七大改革”。

  2“五大行动”是指服务强县富镇、城市业务攻坚、网点效能跃升、公司业务提升、手机银行全面突破“五大行动”。

  二是强化客群建设,提升价值贡献。零售金融深化客户分层经营和财富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从大众到财私的分层经营体系,重点加快新客和财私客户增长,个人客户AUM规模超1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3%;富嘉及以上客户3规模达725.4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7.31%。公司金融深化“公司业务提升行动”,开展“G-B十大链条”拓客行动,强化分层对接,聚焦新动能领域、主办行客户和战略客户,提升体系化服务水平,公司客户融资总量(FPA)达到7.4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68万亿元,增长10.00%。公司客户达205.09万户,新增9.67万户;主办行客户11.52万户。同业金融持续深化同业生态圈建设,不断拓展客户合作广度和深度。“邮你同赢”同业生态平台影响力持续增强,累计交易规模突破10万亿元。

  3本行资产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VIP客户,其中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富嘉及以上客户,资产在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鼎福客户。

  三是提升专业和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本行积极适配金融需求变迁,加快向“表内+表外”“商行+投行+投资”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深化板块协同、母子联动与内外合作,紧跟自贸区(港)建设机遇,积极布局跨境结算、贸易融资、汇率避险等跨境业务。全资子公司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运营,后续将打造成为投贷联动创新平台、科技创新长期资本平台、结构性改革债转股平台和股权投资管理平台,构建起“股、贷、债、投”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生态,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应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智技术。本行以“AI2ALL”4数字生态为核心战略,打造全域覆盖、全时在线、全程可控的数智化应用体系,建成全国产化超节点架构智算集群,落地超330个大模型应用场景,推动AI全面融入经营管理与客户服务全链条。开拓智策营销新模式,完成从“经验驱动”到“智能驱动”的营销模式升级;打造智塑信贷新流程,实现“贷前、贷中、贷后”的业务全流程赋能;搭建大模型作业质检机器人,审核效率提升约53.85%;上线办公智能助手,提供对话服务超20万次。

  4“AI2ALL”是指本行基于人工智能能力构建的数字生态体系,其中“2”代表人工智能对内对外的双向赋能,融入内部经营和外部服务全流程。

  潮平岸阔,风正帆悬,本行将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航向不动摇,加快发展模式变革,补齐发展短板,放大核心优势,加快建设“更加普惠、更加均衡、更加稳健、更加智慧、更具活力”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以实干笃行筑牢金融根基,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邮储力量!

  4.2财务表现

  4.2.1财务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961.62亿元,同比增加67.99亿元,增长7.61%;实现净利润258.46亿元,同比增加4.84亿元,增长1.91%。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0.55%,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1%。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738.97亿元,同比增加50.40亿元,增长7.32%,主要是本行大力发展低成本自营存款,同时受益于存款利率下调,利息支出下降带动。净利息收益率1.65%,净利差1.6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0.40亿元,同比增加17.34亿元,增长16.83%,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主要是本行紧抓市场机遇,大力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加快拓展轻资本公司金融、资金资管业务,代销基金、代销理财、投资银行、交易银行等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02.25亿元,同比增加0.25亿元,增长0.25%。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499.68亿元,同比减少6.58亿元,下降1.30%。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减值损失177.07亿元,同比增加69.90亿元,增长65.22%,主要是贷款规模增长,以及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政策,加大拨备计提力度。

  4.2.2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95,118.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297.44亿元,增长4.44%。客户贷款总额101,311.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28.37亿元,增长5.00%,其中,个人贷款49,247.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01.99亿元,增长1.66%,主要是本行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等领域信贷投放力度,个人小额贷款增长带动;公司贷款47,194.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64.63亿元,增长10.45%,主要是本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新质生产力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公司贷款规模稳步增长;票据贴现4,869.3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38.25亿元,下降8.26%。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183,570.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373.52亿元,增长4.78%。客户存款172,919.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02.44亿元,增长4.54%,其中个人存款152,009.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091.20亿元,增长3.47%;公司存款20,879.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11.64亿元,增长13.06%。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总额11,547.3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6.08亿元,下降0.65%,主要是报告期内赎回永续债300亿元。

  4.2.3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005.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0.69亿元;不良贷款率0.99%,较上年末上升0.04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1,700.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4.08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1.68%,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1,418.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3.66亿元;逾期率1.40%,较上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16.65%,较上年末下降11.2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年化不良贷款生成率0.93%。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18%,较上年末下降0.35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38%,较上年末下降0.7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73%,较上年末下降0.79个百分点,均满足监管要求。

  1不良贷款生成率=(期末不良信贷余额-期初不良信贷余额+期间清收处置及上调金额)/期初信贷余额。

  4.3财务报表及补充资料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一,补充资料载于本报告附录二。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报告期内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均无差异。

  5其他提醒事项

  经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本行以总股本120,095,053,492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23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约人民币147.72亿元(含税),派发A股及H股股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并于2026年1月12日派发2025年度中期A股股利,于2026年2月13日派发2025年度中期H股股利。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行于2026年3月全额赎回2021年发行的300亿元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026年3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行子公司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2026年3月20日,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本行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现金股利,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3元(含税),以本行总股本120,095,053,492股普通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14.45亿元(含税)。本行2025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派发将为除港股通外的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末期股利。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后,本行将适时向H股股东派发股息货币选择表格。该分配方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批准,上述股利将支付予在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东,A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7月13日,H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8月19日。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刊登的公告。

  6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录一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郑国雨                徐学明                          邓萍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郑国雨                徐学明                          邓萍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郑国雨                徐学明                          邓萍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附录二  补充资料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披露的第三支柱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和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部分内容按照《办法》中资本充足率相关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本行按照《办法》附件22《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监管文件要求,披露如下信息:

  1.表格KM1: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为第二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适用0.5%的附加资本要求。

  注(2):杠杆率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的杠杆率。

  注(3):杠杆率a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的杠杆率。

  注(4):杠杆率b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注(5):杠杆率c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2.表格OV1:风险加权资产概况

  人民币百万元

  

  3. 表格GSIB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

  本集团上一年度及以往各期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请参见本行网站(www.psbc.com/cn/gyyc/tzzgx/cwxx/cwbg/)。

  4.表格LR1:杠杆率监管项目与相关会计项目的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

  

  5.表格LR2:杠杆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杠杆率a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的杠杆率。

  注(2):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a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3):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b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4):杠杆率b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注(5):杠杆率c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6.表格LIQ1:流动性覆盖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现金净流出量是指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郑国雨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绿色金融工作情况及2026年发展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行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五、 关于提名唐志宏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核唐志宏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唐志宏先生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唐志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唐志宏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唐志宏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志宏先生的董事任职期限3年,新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唐志宏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的有关决议执行。唐志宏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见附件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唐志宏先生简历

  唐志宏,男,1960年出生,获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3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教育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辽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分局局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副行长,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唐志宏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唐志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志宏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