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8.70亿元,同比增长1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亿元(其中汇兑损失2.48亿元,股份支付费用0.37亿元)。营业收入划分如下:
(一) 电动两轮车销量122.76万台,收入33.82亿元;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26.49万台,收入5.28亿元;全地形车销量6,393台,收入2.85亿元。
(二) To B销售收入5.53亿元。
(三) 配件及其他收入合计11.22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1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42,651.3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426,513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 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8.8994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88.994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0.13%。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20.2853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202.853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0.29%。
3、 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的授予价格为8.18547元/份,首次授予其他员工的授予价格为17.12547元/份。
4、 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授予5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授予145人。
5、 归属期安排:
(1) 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2) 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6、 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 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1) 对于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在第一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1-2024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在第二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5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在第三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6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2) 对于首次授予其他员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在第一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1-2023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在第二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4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在第三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2025年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1)。
4、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5、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8、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 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情况
注:上述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致。
(四) 历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注:上述历次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致。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426,513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
(二) 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26,261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300,252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三、 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3日
(二) 本次归属数量:126,261份存托凭证
(三) 本次归属人数:2人
(四) 授予价格(调整后):8.18547元/份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四、 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3日
(二) 本次归属数量:300,252份存托凭证
(三) 本次归属人数:69人
(四) 授予价格(调整后):17.12547元/份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 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键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相关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法律意见书;
(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 主要涉及币种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及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业务。
(三) 交易期限、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继续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继续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期权组合等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实际经营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
1、 市场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存续期间,存在因套保标的的市场汇率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公司操作的套期保值交易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开市场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2、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 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清算。
4、 履约风险: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执行。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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