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5年二季度开始调整经营策略,放弃部分低毛利业绩,积极拓展新业务。由于新业务有一定的培育周期,同时新增的固定资产开始折旧摊销,叠加一季度春节的影响,使得一季度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有较大跌幅。随着各个基地的产能逐步释放,2026年二季度的经营质量有望逐步改善。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括以前年度使用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注2:2025年末,公司现金管理的类型均为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聚源生物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此账户为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5月30日,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已悉数归还。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978.28万元尚未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869.9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6年3月。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7年3月。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4-00017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泰坦科技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泰坦科技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外部股东委派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所任职的公司职务或工作内容相关的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 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 按公司规定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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