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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隆湾”)持有公司股份1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310%;一致行动人徐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6%;海南隆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68,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886%。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海南隆湾因日常经营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2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隆湾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股东持股比例相加与合计数不同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海南隆湾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实际控制人徐士龙先生、徐望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及/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第(1)条所约定的期限届满的前提下,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3、控股股东海南隆湾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望承诺:自2024年9月26日(即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不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控股股东将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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