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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185,498,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664,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7人,代表股份164,833,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5人,代表股份12,759,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4人,代表股份12,759,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138,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7%;反对2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9,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54%;反对2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5%;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律师、黎婷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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