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6-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一、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合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部分产品到期收回,基本情况如下: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现金管理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过去12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备查文件:
1. 《华夏银行产品到期收回凭证》;
2. 《广发银行产品到期收回凭证》;
3.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6-05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0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0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的金额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云医药”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和4,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6005831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08-11
营业期限:2010-08-11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鸿翔路 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保证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为限。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保证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为限。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鸿云医药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鸿云医药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鸿云医药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7,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2,09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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