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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6.92%股份的股东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因此,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塑新材料大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7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6、7: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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