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8,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59%,其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富春江通信集团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26%;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1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富春江通信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913,75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7月23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83,756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827,512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7月22日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767,512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富春江通信集团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富春江通信集团承诺:所持杭电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富春江通信集团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杭电股份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富春江通信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富春江通信集团将在杭电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杭电股份所有,富春江通信集团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杭电股份指定账户。富春江通信集团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富春江通信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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