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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明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现场列席会议董事4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副董事长林晓华和董事尹强、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洪雨、张诗琴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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