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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6:30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网络直播地址:全景网(http://rs.p5w.net)

  三、参加人员

  (一)董事长:余中民先生

  (二)独立董事:李希元先生

  (三)财务负责人:曾肖静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16:30登录全景网(http://rs.p5w.net),公司将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二)联系电话:0757-82966028

  (三)电子邮箱:haibo.peng@chinafsl.com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2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05月0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中民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7名董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5人,代表股份665,145,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629,633,7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35,511,9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3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人,代表股份618,909,89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0.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8,881,926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9.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7人,代表股份10,027,965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6,235,871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5.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0,751,859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484,012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3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49人,代表股份10,035,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5%。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回避了对第6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496,271,871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注:上述议案股东“同意”“反对”“弃权”比例相加不等于100%者,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蔡涵、杨佳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涵、杨佳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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