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民健康”)的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集团”)于2026年3月6日与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河壹号”)签订了《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河壹号转让其所持有济民健康无限售流通股26,254,600股股份,占济民健康总股本的5%。
● 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的通知,双鸽集团已与长河壹号签署了《关于解除<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2026年3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终止。
一、 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与长河壹号于2026年3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25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长河壹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3月 7 日 和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河壹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双鸽集团)》。
二、 协议转让的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双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
双方于2026年5月8日签署了《关于解除<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双方自愿、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原协议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本解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双鸽集团及长河壹号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双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河壹号)》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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