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5月11日、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个人股东拟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1900
联系人:陈虹聿
电话:0898-6748202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南矿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交易对方王中喜、王琛和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新增持有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公司118,332,557股股份,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的5.61%。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海南矿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69.9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中,王中喜与王琛为父子关系,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帝投资”)为王中喜、王琛控制的企业,因此,交易对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交易对方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合计增加5.61%,其中王中喜新增持股比例为4.01%,王琛和柏帝投资新增持股比例均为0.80%。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王中喜的基本信息如下:
2、王琛的基本情况信息如下:
3、柏帝投资的基本情况信息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海南矿业A股股票118,332,557股,占海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的5.6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2026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91,931,751股为测算基础;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2,110,264,308股为测算基础。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2、上表出现的小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18,332,557股股份,占海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的5.61%,未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触发上市公司股份要约收购的比例要求,社会公众的持股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无需以要约方式进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一)交易对方就认购海南矿业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时,鉴于交易对方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上述锁定期承诺的前提下,还应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按照业绩实际完成的情况逐年分批解锁,具体解锁方式以本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届时适用法律、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出台的规定、措施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届时的规定、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交易对方取得本次海南矿业发行的新股尚须经海南矿业股东会审议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详见交易对方于202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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