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河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88人,代表股份595,358,83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2,600,000股的45.357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584,223,444股,占公司总股本1,312,600,000股的44.50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83人,代表股份数11,135,395股,占公司总股本1,312,600,000股的0.848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合计285人,代表股份66,985,695股,占公司总股本1,312,600,000股的5.1033%。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2,830,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3%;反对2,363,800股;弃权164,7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457,15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53%;反对2,363,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8%;弃权164,74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9%。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8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0%;反对2,360,400股;弃权104,2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521,09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07%;反对2,36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37%;弃权104,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92,826,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7%;反对2,358,300股;弃权173,7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453,65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00%;反对2,358,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6%;弃权173,74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4%。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641,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6%;反对2,535,600股;弃权181,3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268,75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40%;反对2,535,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3%;弃权181,34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7%。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720,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9%;反对2,561,500股;弃权76,5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347,69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18%;反对2,56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0%;弃权76,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和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544,2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76%;反对2,326,500股;弃权114,9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544,29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54%;反对2,326,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31%;弃权114,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811,0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1%;反对2,402,800股;弃权14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64,437,89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65%;反对2,402,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弃权14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3,644,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7%;反对2,404,800股;弃权146,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44,644,89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52%;反对2,404,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4%;弃权14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琦、高美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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