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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6-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1人,代表股份244,948,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4,850,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5人,代表股份90,09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0人,代表股份90,396,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5人,代表股份90,09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78%。

  6.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加勇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9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3%;反对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8%;弃权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4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79%;反对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1%;弃权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78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1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234,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1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98,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4%;反对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8%;弃权2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4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6%;反对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1%;弃权2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045,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34%;反对24,885,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49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15%;反对24,885,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89%;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信贷使用及票据池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377,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524%;反对26,54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82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061%;反对26,54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5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并回避表决,信息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551,95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85,28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60%;反对5,08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5%;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28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60%;反对5,08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5%;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68,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5%;反对1,5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0%;弃权2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16,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13%;反对1,5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1%;弃权2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47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6%;反对2,2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7%;弃权2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923,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8%;反对2,2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6%;弃权2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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