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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6-2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二)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7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告的方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6年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行权价格调整背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自《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起,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价格由5.32元/份调整为5.119元/份。

  2026年4月20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按照如下方式对行权价格做调整:

  P=P0-V=5.119-0.04=5.079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2025年度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079元/份。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等相关实施事宜进行调整。

  三、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公司派发了2025年度现金红利,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19元/份调整为5.079元/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6-2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于2026年5月8日以OA、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19元/份调整为5.07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火孟、蔡泞检、高松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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