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669,5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940%)、233,6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1%)。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669,500股。

  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33,600股。

  具体情况如下:

  

  注:陈于冰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69,500股,价格区间为8.57-9.11元/股。黄国敏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3,600股,价格区间为8.81-9.12元/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于冰先生、黄国敏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于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黄国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