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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1,057.71万元,自有资金大额存单20,970.23万元、理财资金8,710.67万元,合计60,738.61万元。

  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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