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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及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合计持有持股比例由44.02%被动稀释至43.84%,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减少的情形。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实行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在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份增加1,299,352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12,200,000股增加至313,499,352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明阳及一致行动人智创投资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4.02%被动稀释至43.84%,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及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数据为准;

  2、表中中山明阳、智创投资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3、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一个自主行权期,公司将持续关注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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