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4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授权期间新设立或新纳入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公司此前的授信总额调增至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相关安排,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他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有效期等保持不变。
(一)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调整后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为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截至目前担保合同总金额(万元)”计算基准日为2026年5月11日董事会审议日。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表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a) 泰来科技
b) 香港佰维
c) 杭州芯势力
d) 广东芯成汉奇
e) 成都态坦
上述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增加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0亿元(为2026年度调整后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83.82%。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为27.34亿元,担保合同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50.26%,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72.994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6.97%。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5.5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预留授予权益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1.39%,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36元/股。
(4)激励人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首次授予10人,预留授予353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市值”为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对应的总市值,下同。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③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④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2.994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7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归属72.994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5月7日。
(二)归属数量:72.9946万股。
(三)归属人数:272人。
(四)归属价格:3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原核心技术人员李振华现转为普通员工,不再单列。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7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2.994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维存储”)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芯成汉奇”或“标的公司”)70%股权,其余30%股权为员工持股平台(包括现股东海南芯成汉奇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成汉奇一号”)及新设的3个员工持股平台,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将通过受让海南芯成汉奇一号持有的广东芯成汉奇股权方式入股,不影响公司持股比例,且员工持股平台均非公司关联方)持有。广东芯成汉奇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科技”)拟以人民币4,550万元认购广东芯成汉奇新增注册资本252.7778万元。公司及员工持股平台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芯成汉奇股权比例变更为68.2742%。广东芯成汉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变更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增资事项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在对应会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研发封测一体化”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期业务规划,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国创科技拟以人民币4,550万元认购广东芯成汉奇新增注册资本252.7778万元。公司及员工持股平台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芯成汉奇股权比例变更为68.2742%。广东芯成汉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等政府审批或登记手续。
(三) 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注:上述增资方主要信息通过对方提供资料、“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获取。
国创科技为非上市公司,因财务数据保密的要求,不便对外披露财务数据。
国创科技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相应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
具体变更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为准。
四、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的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编号:宇威估报字[2026]第002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广东芯成汉奇全体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92,000.00万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广东芯成汉奇工厂的建设情况、市场竞争力以及增资扩股过渡期损益等因素,经公司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及协商后,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前广东芯成汉奇整体股权估值为180,000.00万元,国创科技拟向广东芯成汉奇增资4,500万元,合计取得广东芯成汉奇增资后2.4655%股权。
本次增资遵循客观、公平、自愿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东芯成汉奇及其股东拟与国创科技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标的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海南芯成汉奇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设的3个员工持股平台(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合称“创始股东”)
投资方: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资的认购
各方同意,投资方以货币形式缴付投资款,总计以4,550万元投资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52.7778万元,其余4,297.2222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交割日后,投资方总计持有标的公司2.4655%的股权。
3、放弃优先认购权
标的公司股东同意放弃基于法律规定的以及基于协议约定的优先认购权并确认已获得签订本协议的内部授权和认可。
4、声明与保证
标的公司和创始股东兹向投资者方连带地作出的各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登记日及交割日,就公司及创始股东所知,该等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5、投资款的用途
标的公司和创始股东承诺,投资款用于《增资协议》约定的用途。未经投资方批准,投资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在10日内纠正该行为并赔偿标的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若标的公司、创始股东未予纠正,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返还其投资款或创始股东按照相当于投资款的金额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应连带地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投资款总金额每天0.05%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计算期间为投资款到达标的公司之日起至全部返还至投资方之日止。
6、增资款的缴付及交割
各方同意,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分别全部满足或得到投资方豁免的前提下,投资方收到标的公司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缴付第一笔投资款3,500万元、第二笔投资款1,050万元。
7、特殊股东权利
投资方享有优先出售权、优先清算权、要求回购权、反稀释权、最惠待遇权等特殊股东权利。
8、退出安排
投资方存在以下退出途径:股权上翻、合格上市、并购退出、转让退出。
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承诺,交割日后,投资方享有的退出保障如下:
(1)标的公司将在2032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以并购退出方式(含股权上翻)实现投资方退出,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已支付的投资款×(1+6%×N÷365)-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已从标的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其中:N为从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2)自交割日起18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19亿元,完成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余融资缺口,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19亿,完成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余融资缺口,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3)自交割日起满3年,如投资方申请退出不超过其届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50%,标的公司按届时的市场化估值,尽力协助促成其在前述范围内进行退出。
9、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0、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重大声明和保证是不真实、不正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或其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重大义务,且其未能在收到任何其他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纠正,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其他各方的全部直接损失。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是基于其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广东芯成汉奇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充实现金流,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广东芯成汉奇主营业务经营和专项项目等。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广东芯成汉奇68.2742%股权,广东芯成汉奇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续交易还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国际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1、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2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以备律师验证。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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