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黄祥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黄祥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黄祥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祥光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祥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04股,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其原定任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8年5月12日。黄祥光先生辞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黄祥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黄祥光先生在担任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黄祥光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889人,代表股份354,919,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2,333,700股)的比例为49.135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71,520,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7.589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0人,代表股份83,398,1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457%;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883人,代表股份28,044,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825%。
公司部分董事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三)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八)在关联股东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61,136,96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陈圣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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