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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1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65元/股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①以2023年利润总额为基数,2024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9.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50分位值;

  ②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50分位值;

  ③2024年△EVA为正;

  ④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85%。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5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5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5月13日。

  2、授予数量:400万股。

  3、授予人数:113名。

  4、授予价格:13.6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3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4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和技术骨干。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5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5元/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按照2026年5月13日收盘价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世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3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4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卢世杰先生、冉红想先生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5元/股。

  董事卢世杰先生、冉红想先生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三)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3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4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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