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事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公告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股票增值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作废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股票增值权

  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共计1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70万份股票增值权全部作废失效;

  (二)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失效的股票增值权

  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100%,不存在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失效的股票增值权。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合计为20.70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0.70万份不得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