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获悉本行此前涉及的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案(案号为(2025)苏05民初450号),现原告申请变更该案诉讼请求金额。
二、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原诉讼请求第一项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5,147,309,935.83元,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为1,544,192.98元,印花税为5,147,309.94元,以上合计5,154,001,438.75元。
本次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第一项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3,741,822,748.10元,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为1,122,546.82元,印花税为3,741,822.75元,以上合计3,746,687,117.67元。
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系存量案件,本次仅涉及原告减少诉讼请求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经本行初步评估后认为,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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