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7,602.6809万股减少至27,331.4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0.3970%减少至40.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王凯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9.857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孟庆南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97.041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592%);孟凡博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852.8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481%);王凯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27%)。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于2026年5月7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7.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310%。前述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8,170.5009万股减少至27,602.68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2280%减少至40.397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及其与一行动人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孟庆南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5%,孟凡博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22%,王凯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32%,即: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70%。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7,602.6809万股减少至27,331.4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0.3970%减少至40.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武汉凡谷

  股票代码:        002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因减持公司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孟庆南的基本情况

  

  2、王丽丽的基本情况

  

  3、孟凡博的基本情况

  

  4、王凯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和王丽丽女士系夫妻关系,孟凡博先生系孟庆南先生和王丽丽女士之子,王凯先生系王丽丽女士之弟。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相关内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孟凡博先生现任武汉凡谷董事长,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梵谷昕泉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溪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熙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光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梵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孟凡博先生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王丽丽女士现任武汉凡谷副董事长,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梵谷昕泉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监事、武汉梵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丽丽女士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孟庆南先生、王凯先生均不在武汉凡谷任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个人及其他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考虑,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减持武汉凡谷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于2026年3月21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详见武汉凡谷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9.857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孟庆南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97.041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592%);孟凡博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852.8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481%);王凯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2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减持股份839.06万股,占武汉凡谷总股本比例1.2280%,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其中孟庆南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347.99万股,占武汉凡谷总股本比例0.5093%,孟凡博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441.07万股,占武汉凡谷总股本比例0.6455%,王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50万股,占武汉凡谷总股本比例0.0732%。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武汉凡谷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若有其他继续减持或增持股份的计划,或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及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602.68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0.3970%。

  孟庆南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5%,孟凡博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22%,王凯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32%,即: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7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31.4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0.0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12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前述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权益变动后持有人民币普通股29,772.9808万股,持股比例43.7143%。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及持股比例是指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中该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3、本次权益变动后,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武汉凡谷27,331.4409万股,其中,除王丽丽女士持有武汉凡谷高管锁定股份14,280.4800万股、孟凡博先生持有武汉凡谷高管锁定股份2,558.4481万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武汉凡谷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2025年11月14日-2026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孟庆南         王丽丽

  孟凡博           王  凯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孟庆南             王丽丽

  孟凡博               王  凯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