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
一、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 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9日、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11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800万元、3,600万元、500万元、1,200万元、2,400万元、2,400万元、3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5月14日,根据现阶段“金铜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1,3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已累计归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17,500万元,现闲置“金铜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2,5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楼国君先生、董事翁高峰女士、董事项燕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5、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复兴律师、谢亨华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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