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981 证券简称:中芯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呈列。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相信”、“预期”、“打算”、“估计”、“预计”、“预测”、“指标”、“展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当”、“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前景”和其他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设备、零备件、原材料、软件及服务支持短缺、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汇率波动及地缘政治风险。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2026年第二季指引
以下声明为前瞻性陈述,基于目前的预期并涵盖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数据不包含汇率变动的影响。本公司预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指引为:
★ 季度收入环比上升14%至16%。
★ 毛利率介于20%至22%的范围内。
(二)管理层评论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05亿美元,环比增长0.7%;毛利率为20.1%,环比增加0.9个百分点。
二季度,公司给出的收入指引为环比增长14%到16%,毛利率指引为20%-22%,与上一季指引相比提升2个百分点。
基于客户需求和在手订单情况,相较于上个季度,我们对于今年的整体运营情况更加乐观。公司将紧密跟踪客户需求,灵活调配资源,加快产品响应速度,确保在复杂环境中依然能保持高质量的交付。
二、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数据及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晶圆收入分析
其他指标
附注:
(1) 折合8英寸标准逻辑。
(2) 期末月产能折算成8英寸标准逻辑的片数。
(3) 产能利用率按产出晶圆总额除以估计季度产能计算。
(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将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8,001,459,818股,其中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已发行6,001,897,26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5.01%,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已发行1,999,562,54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24.99%。
2. 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7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22%。
3.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自行进行权益申报。根据股东权益申报情况,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港股1,125,042,595股及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港股359,700,023股。公司已将前述股东所持股份数目从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数目中剔除。
4. 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7
港股代码: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业惩戒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高科技行业及房地产业等。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合伙人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制造业、高科技和消费零售业等诸多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02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基本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2月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2026年度审计师选聘工作的议案》,批准了集团审计师选聘文件和选聘评价标准,同意启动2026年集团审计师选聘相关工作 。
审计委员会监督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选聘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年5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2026年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厘定审计师酬金。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0
港股代码: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组织章程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现有章程”)若干条款。
本公告附录列载了对现有章程的现有条款与现有章程的建议修订之对比。
对现有章程作出的修订须待股东于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生效。载有(其中包括)(i) 建议修订现有章程的详情;及(ii) 年度股东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发送给股东。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录
对现有章程的修订
注:
1、 对标点符号调整、数字格式调整、仅因条款序号变动所作的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在修订对照表中逐一列示。
2、 除修订对照表列示内容外,其他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涉及“股东周年大会”的表述均调整为“年度股东会”,涉及“股东特别大会”的表述均调整为“临时股东会”,并删除所有“替任董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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