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6年5月15日起新增委托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销售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刘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销售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成长机遇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成长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成长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了《景顺长城成长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0,534,356.82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177,156.99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357,199.83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6年5月1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景顺长城恒生港股通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新增交通银行等多家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等多家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5月18日起,新增委托交通银行等多家公司销售景顺长城恒生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6165;C类026166)。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注:上述销售机构代销具体基金份额情况、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各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详见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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