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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股票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议案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素文、宋颖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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