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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以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为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将本基金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需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6年4月24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起,将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同时,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分别由“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A”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24315”不变;“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C”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24316”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均保持不变。

  二、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自2026年5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费的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的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由0.30%调低至0.20%。

  三、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要求,将业绩比较基准由“标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标的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四、《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变更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6年5月20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南方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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