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代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00 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9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文斌、朱华耀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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