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持有公司股份55,30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本次质押展期不改变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展期后,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为36,99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6.8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获悉西藏德锦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6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8.30%,占公司总股本的7.59%,对应融资余额为1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3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3.99%,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对应融资余额为37,8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的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生产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39号上海外滩中星君亭酒店4楼嘉年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颖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Dai Zilong先生列席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郑豪、赵佳妍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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