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5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湖北三棵树与湖北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此外,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安徽三棵树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均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湖北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债务人: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二)公司拟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
该合同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湖北三棵树和安徽三棵树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3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
截至2026年5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2,779.76万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3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5,546.61万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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