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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裘晓磊、黄诗怡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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