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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润根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万鸿艳女士代为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93%。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张鑫、柳燕华

  3、 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临时暂停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电话线路迁移施工,投资者联系电话将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7日临时暂停服务。

  为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通畅,上述暂停服务期间,投资者如有任何咨询事宜,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公司联系,邮箱地址dmb@bisensa.com。公司在收到邮件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此次线路维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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