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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6年3月31日)比例为0.001988%,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田建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6年3月31日)比例不超过0.000496%,亦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价格均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由于公司目前处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实施阶段,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本数2,821,234,94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由于公司目前处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实施阶段,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本数2,821,234,94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田建东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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