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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过成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过成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简历

  过成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策电缆富春江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缆线生产部部长等。现任本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成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过成胜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6-03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情况下,会议通知于同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华建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第六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华建飞、孙翀、郑秀花、倪益剑、吴士敏;华建飞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士敏、孙臻、任锋;吴士敏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希琴、郑秀花、任锋;陈希琴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锋、孙臻、吴士敏;任锋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聘任倪益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聘任滕兆丰先生(简历附后)为常务副总经理,金锡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邵波先生(简历附后)、张治刚先生(简历附后)、朱荣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杨烈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盛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倪益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富阳热电有限公司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倪益剑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倪益剑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倪益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4,900股。

  滕兆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缆线分厂厂长助理、制造部部长助理、技术质量部部长、技术部和市场支持部部长、销售经理、电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负责人、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滕兆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滕兆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滕兆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2016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1999年12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烈生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杨烈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杨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金锡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浙江富春江集团精密薄板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等。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金锡根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锡根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金锡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邵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科员、董事会秘书、团委书记、董事长助理、总裁办主任、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永通线缆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邵波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邵波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邵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治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技术质量部主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经理、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治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治刚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张治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荣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二级建造师。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电工班班长、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段长、富春江罗依尔光纤有限公司设备科科长、杭州富嘉光电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富春江集团逸城房产项目主管、富春江集团山西项目组副总经理、杭州电缆公司宿州橡缆分公司常务副总、富春环保衢州东港热电公司常务副总、富春环保热电本部总经理、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朱荣彦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朱荣彦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朱荣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盛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企业合规师。2023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历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盛枫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全体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杨烈生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 1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1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航、陈亦睿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电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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