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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欧派家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与说明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欧派家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00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单位大额存单相关本金及其产生的收益已到账,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在上述单位大额存单的到期日,部分本金未足额赎回,所涉本金差额为58.75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本金差额已到账,公司本次购买的大额存单所涉本金5,000万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大额存单到期日部分本金未足额赎回的原因

  公司在大额存单到期日发现部分本金未足额赎回后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了核实。经查,主要为前职员刘某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刘某在未诚实向法院告知公司已依法履行义务的背景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公司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58.75万元。目前,上述58.75万元已全额返回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依据刘某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向其支付各类款项合计57.66万元。就该判决书确定的公司义务,公司已在法定履行期限内,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后,将应付金额47.59万元足额支付至刘某本人指定账户,有银行转账凭证及代扣代缴后的税收完税证明为证,即公司已按判决书完成所有义务,不存在未履行判决文书的情况。

  因对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持有异议,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照执行程序,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从公司募集资金大额存单账户直接划扣58.75万元至法院执行专户,银行也未及时告知公司,划扣后该笔大额存单剩余本金为4,941.25万元。

  2、2026年5月11日,银行通知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后,公司立即将相关情况向人民法院进行反馈,经人民法院复核,除有争议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公司已按判决书履行完所有义务,且刘某认可已收到我公司支付的款项。但因我公司是否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为免募集资金受损,在公司提交可覆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的自有资金10.08万元后,法院已于2026年5月12日将上述58.75万元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方进行解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被司法划扣的募集资金58.75万元已经返回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2、公司将联合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防范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3、经自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状态正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上述司法扣划情况目前已经解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对刘某未诚实向法院披露我司履行情况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最近12个月统计期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上述金额为公司最近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新增委托理财的合计金额。

  2、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3、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为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闲置募集理财资金被划扣事项金额较小且已全额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在获悉募集资金被部分划扣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提请公司及管理层与银行、法院做好协商工作,尽快退还资金,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管理情况,及时履行核查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代表人: 李  宁   张  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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