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袁永刚先生、袁永峰先生、赵秀田先生、单建斌先生、王旭先生、冒小燕女士、马力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王雷刚先生、潘永诚先生、蔡卫华先生、徐维东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袁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赵秀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卫华(主任委员)、徐维东、潘永诚、袁永刚、赵秀田;
2.战略与ESG委员会:袁永刚(主任委员)、王雷刚、徐维东、蔡卫华、单建斌;
3.提名委员会:王雷刚(主任委员)、蔡卫华、徐维东、袁永刚、冒小燕;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维东(主任委员)、王雷刚、潘永诚、袁永峰、王旭。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总经理:袁永峰先生
2、执行总裁:单建斌先生
3、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旭先生
4、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冒小燕女士
5、副总经理:Li Ting Wei先生
冒小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电话为0512-80190019,传真为0512-80190029,电子邮箱为maoxy@dsbj.com,联系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12栋。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石阿大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电话为0512-80190019,传真为0512-80190029,电子邮箱为hao.zhou@dsbj.com,联系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12栋。
六、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董事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高永如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高永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高永如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高永如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践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
(1)袁永刚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2,781,254股,占公司总股本16.5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袁永峰先生之弟。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袁永峰先生: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制造部部长、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政协苏州市吴中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吴中区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东山镇商会会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526,917股,占公司总股本13.5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之兄。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赵秀田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美国飞创公司、美国休斯系统公司、美国MCE技术公司、美国Celiant公司、安德鲁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秀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单建斌先生: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监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王旭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 冒小燕女士: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苏州华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冒小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7)马力强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苏州大殷电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东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Multek首席运营官兼中国区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力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简历
(1)王雷刚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型系党支部书记、副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雷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潘永诚先生: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曾任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盈科大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副总经理等任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华润隆地有限公司的外部专家法律顾问,香港律师会康乐及体育委员会委员,德镁医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潘永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蔡卫华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伟思医疗、泰慕士、迈信林航空、立霸股份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申万宏源证券投行内核委员,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共青团“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者,江苏省首批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专家服务团”成员,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审计大学校外硕士导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蔡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徐维东先生: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维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永峰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单建斌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3)王旭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4)冒小燕女士: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5)LiTingWei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荷兰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荷兰莱顿大学物理学专业。1996年,担任荷兰莱顿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96年-1998年,担任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博士后研究员;1998年-2002年,担任朗讯科技公司技术代表;2002年-2010年,担任高通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高级总监;2010年-2013年,担任迈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2013年-2016年,担任博通公司全球销售高级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2016年-2018年,担任歌尔股份销售副总裁暨北美区、欧洲区总裁;2020年-2025年,担任恩智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全球资深副总裁、大中华区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战略官、索尔思事业部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兼任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LiTingWe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简历
(1)周浩先生: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石阿大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医药行业协会、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阿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6人,代表股份1,032,766,2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612,042,7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2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4人,代表股份420,723,4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04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9人,代表股份422,153,6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1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430,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8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34人,代表股份420,723,4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0430%。
2、公司董事、高管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779,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5%;反对14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84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16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3%;反对14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84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4%。
提案2.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779,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5%;反对139,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84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166,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2%;反对139,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84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提案3.00 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778,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4%;反对140,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847,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166,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0%;反对140,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847,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
提案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91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81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03,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对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81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提案5.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757,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95%;反对17,6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6%;弃权1,37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14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73%;反对17,6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75%;弃权1,37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提案6.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778,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4%;反对141,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84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166,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0%;反对141,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84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提案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89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894%;反对41,44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2%;弃权812,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89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894%;反对41,44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2%;弃权812,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提案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91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3%;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808,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299,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808,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
提案9.00 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84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4%;反对1,10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弃权80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23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9%;反对1,10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5%;弃权80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
提案10.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916,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80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03,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7%;反对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80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
提案1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袁永刚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6,237,58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625,06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2407%。
11.02.候选人:袁永峰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5,854,2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241,773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1499%。
11.03.候选人:赵秀田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3,075,77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463,25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4917%。
11.04.候选人:单建斌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5,910,2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297,70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9007%。
11.05.候选人:王旭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2,483,29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870,76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3513%。
11.06.候选人:冒小燕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70,016,0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9,403,50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1357%。
提案1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王雷刚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862,61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250,0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263%。
12.02.候选人:潘永诚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654,11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041,59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0769%。
12.03.候选人:蔡卫华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990,92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378,40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567%。
12.04.候选人:徐维东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5,500,21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4,887,687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803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同时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马力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完成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力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代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马力强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苏州大殷电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东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Multek首席运营官兼中国区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力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除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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