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自查结果说明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继红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7,727,6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订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提请同意公司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修订和调整;
3、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6、办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等工作,签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及上市安排等相关事宜;
9、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
1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相关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1、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根据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3、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且发行完成的,涉及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及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会决议范围内,董事会可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决定、办理、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日
至202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6年6月1日17:00,信函封面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0-3091960
3、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
5、邮政编码:324004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9,319,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元,共计募集资金1,913,072,42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89,727,505.3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3,344,914.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2023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发行费用16,594,596.5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659.46万元,系减除的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6年2月28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56,295.2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专项账户中资金余额差异为40,950.00万元,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4年变更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在地缘政治等国际环境大背景下,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明确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部分项目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9,200万元投入到“10.07 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中,对应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5,200万元、35,000万元和9,000万元,新增募投项目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一方面通过提升公司优势产品产能及电子级硫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品市场地位,另一方面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趋势,加快布局配方型功能化学品和前驱体材料产品系列,培育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
(二) 2025年变更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内部研究,为有效满足公司实际需要,拟将“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生产规模从年产10.2万吨扩大至年产15万吨,项目名称调整为“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5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需要增加该项目投资额,故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6月调整至2027年5月,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生产建设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为1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73,219.8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46,780.14万元,原因系相关项目仍处于建设期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7,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7,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不存在差异。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3,675.03万元,公司尚未安排用途。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说明
1.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538.64万元置换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404号)。
2.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27,692.72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由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期建设投产,截至2026年2月28日尚未全部建成,不适用项目预期效益评价。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5,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5年9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为41,069.46万元(与本报告第一(二)项表下[注2]中所列的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余额40,950.00万元的差异系垫付的大额存单交易前手利息119.46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49.73万元以协定存款方式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295.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69.92 万元,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9.6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345.2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40,950.00万元(不含垫付的大额存单交易前手利息119.46万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累计已使用金额为130,219.86万元,累计已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2.07%,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万元
[注2]“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变更为“集成电路用湿法刻蚀及清洗液项目”,下同
[注3]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注4]对于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尚未安排用途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该项目二期尚未完工,暂时未开始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2]由于该项目二期尚未完工,暂时无法测算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20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7,727,600股(含本数)。假设按照发行上限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59.62万元和-3,458.49万元。按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年持平、增亏20%、减亏20%三种情况测算。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末的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短期内无法保持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目前,公司业务已涵盖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三大业务板块,产品主要包括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缓冲氧化蚀刻液、硅刻蚀液,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氟碳类气体等以及硅基、金属基等多种前驱体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6万吨电子级硫酸项目”、“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华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
1、“新增年产6万吨电子级硫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万吨/年电子级硫酸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相应的原料储运设施、产品装车设施、公用辅助设施和安全环保设施。作为完善集成电路配套产业链的关键一环,项目依托衢州智造新城产业优势实现原料就地供应,填补长三角高端电子级硫酸供给缺口,强化企业市场地位;同时公司产品对标国际水平,辐射长三角集成电路企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推进公司市场战略落地。
2、“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华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万吨/年电子级硫酸生产装置、新建1.5万吨/年电子级硝酸生产装置和新建1.25万吨/年电子级氨水,配套建设相应的原料储运设施、产品装车设施、公用辅助设施和安全环保设施。本项目产品对标国际水平,产品市场定位较高,竞争能力较强。
3、“补充流动资金”旨在保障营运资金,助力公司在电子化学材料及产业链前沿技术领域加强储备、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线布局,并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奠定基础。同时,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活动及未来业务发展布局的资金需求,推动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实现长远战略目标。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储备
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公司始终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形成了不同阶段需求的人才储备队伍。公司研发人员专业覆盖面广,涵盖化工、电子、材料、物理、化学等专业领域。
(二)技术储备
首先,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研发费用的持续投入为公司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升级能力和打造不断深化的技术创新优势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次,在技术成果方面,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也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公司已掌握产品制备技术、产品检验技术、包装物处理技术等电子化学材料的关键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73件,其中发明专利62件(含美国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1件。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除多次承担国家级、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外,公司技术及产品还获得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第四届“IC创新奖”—技术创新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1年度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集成电路材料创新联盟五星产品证书、“中芯国际-系列产品(硫酸、氢氟酸、硝酸、氨水、氯气)批量供应五周年”、“华虹宏力-国产超纯电子湿化学品首家量产供应商系列产品合作八周年”等多项殊荣。
(三)市场储备
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具有技术要求高、功能性强、产品随电子行业更新快等特点,且产品品质对下游产品的质量和良率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生产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的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需要通过需求对接、技术指标比对、现场稽核、送样测试、小批试用、批量供应、应用支持等严格流程。同时,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在下游客户的生产成本占比相对较小,但测试成本较高,一旦与下游企业合作,就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会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客户壁垒。
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的性能及良好的服务取得了主流客户的认可,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产品认可度,与主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黏性。优质的客户资源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水平等具有重大影响,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其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公司的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