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三、《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四、《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考核要求,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阅,该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认为,该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薪酬结构及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该方案的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六、《关于续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为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职尽责,公司拟继续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是一种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职业责任保险,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和履职风险,营造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董责险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参考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分为综合绩效、专项绩效。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综合绩效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按月实行预发放。
专项绩效是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在基本年薪和综合绩效外进行的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2)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收入。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兑现,不提前预发。实行股权激励等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9.6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津贴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由公司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分为综合绩效、专项绩效。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综合绩效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按月实行预发放。
专项绩效是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在基本年薪和综合绩效外进行的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2)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收入。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兑现,不提前预发。实行股权激励等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代扣代缴,扣除后剩余部分足额发放给个人。
2、综合绩效按月实行预发放,预计完成年度关键业绩指标的,综合绩效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综合绩效的80%预付,每存在一项未按进度完成的指标预付上限下浮5%,最高下浮3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后,根据公司核定的综合绩效标准分三年进行递延支付,其中第一年按照综合绩效的90%进行清算,第二、三年分别按照综合绩效的5%进行兑现。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按其所任职务和任职时间分段核定兑现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跨单位职务变动的,原则上从次月起在调入单位领取薪酬,同时办理工资关系转移及相关手续。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该方案的利益相关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考核要求,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阅,该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认为,该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薪酬结构及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该方案的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9日
至2026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五)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6月5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职尽责,营造稳健发展良好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董责险的基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为错误或疏忽、违反职责或授权、错误陈述或误导性陈述等不当行为可能遭到股东、雇员、客户、供应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索赔。董责险是一种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职业责任保险,旨在转移其因履职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及赔偿责任。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施行以来,监管机构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度和处罚力度,在强监管的背景下,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资本市场需要有效的金融工具来转移风险。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购买董责险降低经营和履职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2025年,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购买董责险,保险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2026年,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购买董责险。
二、购买董责险的方案
投保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费:约38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购买董责险的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董责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董责险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为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职尽责,公司拟继续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是一种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职业责任保险,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和履职风险,营造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董责险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直接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保董责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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