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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惠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3,708.78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康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37”。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08.785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25.285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5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237.7902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83.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41.735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67.05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177973931%,有效申购倍数为5,618.80042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5月15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9,505,23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571,448,603.0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65,26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8,802,226.94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417,358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5,048,487.08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231,83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6.02%。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65,269股,包销金额为8,802,226.94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4456%。

  2026年5月19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16,919.15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13,018.34万元;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25.00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3、律师费用:1,071.7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用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工作时长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1.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62.13万元。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3)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中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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