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625,839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7、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议案3、4、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慧杰、杨珉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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