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真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6人,代表股份288,252,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8,605,520股,下同)的43.619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285,683,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3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568,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7%。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6,839,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0%。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4,271,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568,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7%。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92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8%;反对3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弃权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11%;反对3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2%;弃权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92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反对3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弃权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92%;反对3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2%;弃权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3、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70%;反对42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7%;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70%;反对42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7%;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32%;反对3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19%;弃权99,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32%;反对3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19%;弃权99,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9%。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8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34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1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70%;反对34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0%;弃权1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邢恩田律师、谢申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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