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符人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李永青女士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入江律师、菅恩泽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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