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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张红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无特别决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3、4、5、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施建明、施屹、范春跃、湖州汇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黄忠兰、孙嘉潞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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