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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7人,代表股份总数250,34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43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19,993,63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64,9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8,328,736股,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总数236,827,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1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总数13,515,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9%。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39人,代表股份总数13,515,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8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1%;反对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33%;反对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2、审议通过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8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1%;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19%;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6%;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

  3、审议通过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8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2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56%;反对2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5%;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4、审议通过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8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2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97%;反对2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5%;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7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1%;反对2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94%;反对2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6%;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7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8%;反对2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2%;反对2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0%;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9%;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8%;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2%;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1%;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2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3%;反对2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7%;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53%;反对2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7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2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16%;反对2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9%;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6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2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5%;反对2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83,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反对2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34%;反对2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9%;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6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2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0%;反对2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6%;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3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0%;反对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8%;反对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5%;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郑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6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1%;反对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1%;反对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5%;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6%;反对2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5%;反对2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9%;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温定雄律师和曲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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