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西部材料公司206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杨延安董事长;
7.公司部分董事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20人,代表股份155,467,5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52,475,8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13%,其中,1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5人,代表股份2,991,6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8人,代表股份2,992,0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5人,代表股份2,991,6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8%,其中1名股东已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公司股份登记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内。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9,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3,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8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8%;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6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2%;反对1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18%;反对1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0%;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2%。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2,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15%;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7%;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8%。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40,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6%;反对1,7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4%;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85%;反对1,7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61%;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4%。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5%;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5,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08%;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8%;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4%。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及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作抵押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43,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1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69%;反对1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6%;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5%。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54,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6%;反对1,7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3%;弃权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931%;反对1,7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679%;弃权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1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51%;反对1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0%;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3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3%;反对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94%;反对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3%;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3%。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233,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3%;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7,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7%;弃权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陈思怡律师及刘瑞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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