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s97pycGu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温伟先生
董事、总经理:王政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莉女士
财务总监:沈燕女士
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s97pycGu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7-83386020
邮箱:ir@thalys.net.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2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范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 议案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辰、王逸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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